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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痛灵颗粒

来源: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8 12:21:1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911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每袋装5g
  • 生产地址: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聊临东路3号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2663000031;86902663000130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663000031[每袋装10g];86902663000130[每袋装5g]
相关疾病

咽喉炎,感冒,上呼吸道炎,扁桃体炎,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盒装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