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虹医药网用户使用指南  医药招商, 医药代理, 药品招商, 药品代理, 保健品招商, 保健品代理的网络平台—千虹医药招商网

葫芦兄弟 罗红霉素颗粒 橘红颗粒

美再林小儿清热宣肺穴位压力刺激帖

产后康膏 康媛颗粒 五妙水仙膏

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七毒活骨液 仁安老黑膏 三伏贴

赵俊峰痛可贴 滑膜康贴

叶绿油 白花油 健洛通活洛油

风伤止痛膏 风湿关节炎片 痹痛宁胶囊

透气胶贴 筋骨喷剂 巴布贴 医用冷敷贴

参精止渴丸 心舒乐片 附马开痹片

参术儿康糖浆 芪枣颗粒 西帕依麦孜彼子片

源头厂家★底价供货★OEM贴牌代工

医保收费★注册人制度★贴牌代加工

长白山三宝药业 厂家源头 中药饮片

牛初乳胶囊 益生菌冻干粉 咳喘静糖浆

复方金银花颗粒 阿司匹林肠溶片 感冒灵颗粒


  您现在的位置: 千虹医药招商网 > 行业新闻 > 全部

中医诊所大爆发,办证只用一天

2017/12/15 13:54:29 来源:千虹医药网


千虹医药网12月15日讯 安徽省再次“一马当先”,这次是发出了全国首张“中医诊所备案证”!

 

  ▍备案制简化流程,安徽发首证

 

  12月1日,中医诊所备案制正式实施,仅仅过了4天,安徽省发出第一张“中医诊所备案证”。


  据媒体报道,拿到第一张“中医诊所备案证”的袁增同,7月开始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12月1日递交申请,12月5日领取新证,诊所顺利开张。

 

  在12月1日之前,中医诊所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至少需要三个月时间。

 

  原来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经过申请、公示、设置批准、环保、消防、验收、发证等七个环节。而现在《中医诊所备案证》在证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做到当天申领当天发放。

 

  在12月1日之前,人员还需要职业医师资格、2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中级职称以上等条件。

 

  只有机构和人员都符合条件,才能开办诊所。

 

  现在,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只有两个环节,即申请和发证。申请时如实填写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环保、消防达到要求,人员具有医师资格证并且在医疗机构工作满3年,就可以发证。

 

  可以预见,以后会有更多的“中医诊所备案证”发出!

 

  ▍中医诊所大爆发

 

  2016年2月,国务院正式出台首个国家级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中医药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规划纲要》,降低了长期以来掣肘中医诊所发展的高门槛。即“对举办中医诊所的,将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中医药发展有法可依。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三条,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中医诊所,并指出在医保等权利方面与公立机构一视同仁。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2017年6月2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起草《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7年11月15日,国家卫计委正式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据有关数据,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有中医医疗机构46494个,中医类医院3966个,中医类门诊部1640个,中医类诊所40888个。

 

  中医诊所占全国诊所比例近1/5,2016年,这一数字增长超20%,越来越多的个人、连锁机构、社会资本进入中医诊所行业。

 

  2015年,一项针对中医类医疗机构的调查发现:中医类医院和中医门诊部、中医类诊所的收入收益率分别为3.2%、11.62%、17.59%,可以看出,相比医院、门诊部、中医诊所成本控制更好,收益率更高。

 

  中医主要靠望、闻、问、切,银针、火罐、双手、开中医诊所对硬件设施要求不高,这使得中医诊所的投入产出比十分诱人,加之政策松绑助力,看来中医诊所将迎来大爆发。





扫一扫!关注千虹医药网微信公众平台,您的招商代理信息一手可得,更有精彩资讯等着您!

关闭此页】 【下一篇:又一省取消医院、药店医保定点资格审查!


【千虹医药招商网】 为医药界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药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网络平台

   最新行业资讯
*招商热线:010-56228779 24小时服务热线:13381365278  本网站不出售任何药品 客服微信: 18701066067  E-mail:qhmed@126.com
友情提示:本网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对交易行为负担任何责任,请自行核实,谨慎行事。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 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公告
所有合作客户请于广告签订三日内快递本公司相关证件以及相关广告产品批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1)第00183号
京ICP备09082250号
版权所有 千虹医药招商网 www.qhmed.com 盗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