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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10亿中药大品种清开灵注射剂,婴幼儿禁用

2018/7/4 13:43:56 来源:千虹医药网


 国家药监局发文,过亿中成药大品种清开灵注射剂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涉及7家知名药企。
 
  除清开灵注射剂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外,同日,国家药监局要求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修改说明书,高龄老人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患者慎重使用。
 
 
  7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清开灵注射剂和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42号)。
 
 
  ▍清开灵注射剂婴幼儿禁用
 
  一、应增加警示语,内容应包括: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三、【禁忌】项应当包括:
 
  1.对本品或胆酸、珍珠母(粉)、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粉)、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
 
  3.过敏体质者禁用。
 
  4.有家族过敏史者禁用。
 
  5.有低钾血症包括与低钾血相关的周期性麻痹病史者禁用。
 
  ▍曾被总局警告存在严重不良反应
 
  2009年4月20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警惕清开灵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
 
 
  清开灵注射剂死亡病例报告分析显示,81%的患者存在合并用药情况,8%存在多种药品混合静脉滴注的情况;合并用药品种在1-6种之间,主要为利巴韦林、头孢噻肟钠、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双黄连注射剂、头孢曲松钠、头孢唑啉钠、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青霉素、庆大霉素、氨茶碱、阿米卡星等。
 
  死亡主要原因为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猝死、急性左心衰等;除药品因素外,不排除原患疾病进展、合并用药、混合配伍、过敏体质、救治不及时或不当等因素。
 
  不合理用药现象分析
 
  国家中心收到的清开灵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显示,该产品存在临床不合理使用情况,并且部分不合理用药问题已经引起严重不良事件。不合理用药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1.配伍禁忌用药:将多种药物混合配伍或存在配伍禁忌的药品先后使用同一输液器滴注,没有其他液体间隔。
 
  2.儿童用药问题:死亡病例中,27%的患者为14岁以下儿童,多数患儿存在多组液体、多种药品混合滴注的现象,输液量较大,其中2例为左心衰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输液量大、输液速度快有关。
 
  3.过敏体质用药:部分患者存在过敏体质,或既往有药物过敏史,使用清开灵注射剂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4.超适应症用药:11%的病例存在明显超适应症用药现象,如用于高血压或心脏病、子宫肌瘤等。
 
  ▍清开灵注射剂不良反应位列第一
 
  在2015年的中药不良反应报告中,清开灵报告数据排名第一。
 
  据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5年)》显示,2015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中药注射剂报告12.7万例次,其中严重报告9798例次(7.7%);2015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占比例为51.3%。
 
  报告数量排名前五名的药品为清开灵注射剂、参麦注射剂、血塞通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舒血宁注射剂。
 
  此次被要求修订说明书的清开灵排名第一位。
 
  据赛柏蓝统计,自国家药监局新网站正式运行以来,加上此前的4个中药注射剂,参麦注射液、柴胡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丹参注射液,截至目前,已经有6个中药注射剂被要求修改说明书。
 
  其中,参麦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丹参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4个中药注射剂在2017年新版医保目录上均属于只能在二级以上医院有条件地使用。
 
  有业内人士猜测,2017年新版医保目录中的26个限制使用中成药都存在被责令修订药品说明书的可能。
 
  此外,据有关媒体统计,从2005年至今,共有柴胡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红花注射液、冠心宁注射液、鱼金注射液、复方蒲公英注射液、莲必治注射液及穿琥宁注射液这7种常见中药注射剂被责令修改说明书,注明儿童或孕妇禁用或者慎用,且至少有45种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受限,或被责令修改说明书标注慎用、禁用人群。
 
 
  附1:清开灵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应增加警示语,内容应包括: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二、【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
 
  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高热、疼痛、乏力、多汗、水肿、颤抖等。
 
  呼吸系统:鼻塞、喷嚏、流涕、咽喉不适、咳嗽、喘憋、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胸痛、紫绀、血压下降或升高、心律失常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
 
  神经精神系统:眩晕、头痛、烦躁、抽搐、惊厥、晕厥、震颤、意识模糊、昏迷、口舌或(及)肢体麻木、嗜睡、失眠等。
 
  皮肤及其附件:皮肤发红、瘙痒、皮疹、斑丘疹、红斑疹、荨麻疹、局部肿胀等。
 
  血管损害和出凝血障碍:黏膜充血、紫癜、静脉炎等。
 
  用药部位:疼痛、红肿、皮疹、瘙痒等。
 
  其他:面部不适、耳鸣、流泪异常、视觉异常、眼充血、肌痛、肢体疼痛、疱疹、低血钾症、血尿等。
 
  三、【禁忌】项应当包括:
 
  1.对本品或胆酸、珍珠母(粉)、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粉)、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
 
  3.过敏体质者禁用。
 
  4.有家族过敏史者禁用。
 
  5.有低钾血症包括与低钾血相关的周期性麻痹病史者禁用。
 
  四、【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5.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输注两种药物之间须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
 
  6.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虚寒体质者、使用洋地黄治疗者、严重心脏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老人、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并加强监测。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附2: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应增加警示语,内容应包括: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二、【不良反应】项应当:
 
  删除原说明书【不良反应】项下“3.”相关内容,并增加以下内容:
 
  3.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全身性反应:寒战、发热、畏寒、发冷、颤抖等。
 
  呼吸系统:呼吸急促、憋气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血压升高、心动过速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口干等。
 
  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震颤、烦躁、局部麻木等。
 
  皮肤反应:皮疹、瘙痒、多汗、局部反应等。
 
  用药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静脉炎等。
 
  其他:疼痛、乏力、视力异常、月经紊乱等。
 
  三、【禁忌】项应增加以下内容:
 
  对本品或含有红参、麦冬、五味子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四、【注意事项】项应当:
 
  删除原说明书【注意事项】项下“3.”相关内容,并增加以下内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输注两种药物之间须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禁用。
 
  6.高龄老人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8.本品有血压升高反应,使用本品时需关注血压变化。
 
  9.本品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及其制剂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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